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经典案例题及解析十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13
中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建筑公司,2016年发生的相关投资重组业务如下:
资料一:2016年上半年
1.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对丁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分别为50%、21%及29%。丁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码头货物的装卸、仓储及场地租赁服务,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50%(含50%)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此外,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丁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甲公司、乙公司均应一致行动。
2.甲公司与戊公司的原股东签订协议,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取得戊公司18%的股权。2016年5月1日,办理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对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至此持股比例达到21%,当日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5000万元。原3%的股权投资系甲公司2014年7月购入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6年5月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其中,成本为6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3.甲公司持有己公司(上市公司)1%表决权股份,成本为3500万元,对己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4.甲公司与庚公司各持有辛公司50%的股权,辛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配件等的连锁销售和服务。根据辛公司的章程以及甲公司、庚公司之间签订的合资协议,辛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所有重大事项均须甲公司、庚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若双方经过合理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甲公司股东代表享有“一票通过权”。
资料二:2016年下半年
1.甲公司以20000万元从其母公司取得戊公司54%股权,相关股权手续于取得54%股权当日办理完毕。追加投资时,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交易发生后,戊公司全部7名董事会成员中甲公司委派5名。假定戊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成员5名(含5名)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2.甲公司从庚公司处进一步购买了辛公司20%的股权。
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分析判断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甲公司所持有的丁公司、戊公司、己公司、辛公司投资,哪些应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哪些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哪些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并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二,分析判断甲公司取得戊公司54%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简要说明理由。
3.根据资料二,分析判断甲公司进一步取得辛公司2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简要说明理由。
4.根据资料一和二,分析判断甲公司在编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丁公司、戊公司、己公司、辛公司中哪些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答案】
1.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甲公司所持有的丁公司、戊公司、己公司、辛公司投资中,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有:对辛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有:对丁公司和戊公司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有:对己公司的投资。
理由:(1)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丁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甲公司、乙公司均应一致行动。因此实际上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了丁公司。所以甲公司对丁公司的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2)2016年5月1日后,甲公司对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所以甲公司对戊公司的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3)甲公司持有己公司(上市公司)1%表决权股份,对己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所以甲公司对己公司的投资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4)辛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均须甲公司、庚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若双方经过合理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甲公司股东代表享有“一票通过权”,即最终以甲公司的股东代表的意见为最终方案,甲公司实际上控制辛公司,所以甲公司对辛公司的投资应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2.甲公司取得戊公司54%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甲公司是从其母公司处取得戊公司54%的股权,且交易发生后,戊公司全部7名董事会成员中甲公司委派5名,达到了规定的董事会成员5名(含5名)以上通过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规定。
3.甲公司从庚公司处进一步购买了辛公司20%的股权不构成企业合并。
理由:因在追加这20%股权之前,甲公司已经能够对辛公司实施控制。
或:追加股权前后,报告主体未发生变化。
4.甲公司在编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戊公司和辛公司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