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财政局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盘锦市财政局 2019-03-16
中2019年度盘锦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将于9月举行。为强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会计服务便民化,市财政局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下放到县区级,分级管理,实现市县区同权。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就近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做好盘锦地区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0:00至3月31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0:00至3月31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0日0:00至9月4日23:59。
二、现场审核时间和地址
审核时间: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审核地址:
1.盘锦市财政局(含高级):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C座1段109室,咨询电话2830087
2.盘山县财政局:盘山县府前大街18号4楼404室,咨询电话3783398
3.双台子区财政局:双台子区良种场中珠大厦A座509室,咨询电话2360511
4.兴隆台区财政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6号6楼607室,咨询电话2828563
5.大洼区财政局:大洼区大洼镇通达街180号412,咨询电话6862707
6.辽东湾新区财政金融局:辽东湾新区直方街1号管委会4楼409室,咨询电话3403007
注: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报名和现场审核,考生不管在哪个报名点报名,考场地点均设在辽东湾新区。
三、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在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及《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简称报名考生信息表),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其中以下2种情形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网上缴费:
1.辽宁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原持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2.2018年度在我省报考且已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
考生应主动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发现信息不准确的,请联系盘锦市财政局会计科。
四、现场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应按报考类别准备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本人签署承诺的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考生单位提供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详见附件1)。
报考高级资格人员除上述1至3项外,还应提交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转评需提供非会计系列中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盘锦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9年3月7日
附件1: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