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阜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6-11-23
中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根据文件,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0分。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精神,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