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沈阳高级会计师补报名通知
来源 :沈阳市财政局 2016-05-25
中关于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的通知》(辽会考字〔2016〕第6号)要求,现就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和报名程序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报名要求和报名程序详见《2016年度辽宁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2015年度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在3月份已注册但未审核或已审核未缴费的考生,不需再次注册,可直接进行现场审核或缴费。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报名要求和报名程序详见《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网上补报名起止时间
1、中级:6月1日0:00至6月6日23:59。
2、高级:6月1日0:00至6月7日23:59。
三、现场审核起止时间
中级:6月6日至6月7日
四、现场审核地点和联系电话
1、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电话:024-22704418
2、和平区,和平区胜利大街104号,电话:024-23417978
3、大东区,大东区联合路54号,电话:024-62268426
4、铁西区,铁西区南七东路24号,电话:024-25862754
五、网上缴费起止时间
6月1日0:00至6月8日23:59。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中级)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未能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补报名不再统一征订考试相关书籍。
沈阳市财政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