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考要求及审核材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3-03
中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市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审核补充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6)的,可选择上传上述备案表或者上传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扫描件。
(3)属地证明材料(考生参加各年度继续教育的合格证、考生的社保缴存证明、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
(6)上一年度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考生除外),可免上传以上材料(系统自动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