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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通知

来源 :河北会计信息网 2019-03-04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8日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2019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3、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10年;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包括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三)报名方法

  2019年度我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统一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报名(含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考生完成报名工作,视同报考人员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虚假信息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名时间

  3月10日至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考试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

  二、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三、准考证

  9月2日-9月8日,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19年9月8日(星期日)8:30—12:00

  五、考试方式

  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

  六、报名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为110元/人/科。

  七、入场程序及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在进行身份验证之后,进行现场图像采集,然后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内入场参加考试的,系统自动扣除迟到时间。考试开始6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八、考试参考用书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后预交书款注明通讯地址,待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统一免费邮寄。

  省会计考办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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