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财政局2018年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定州市财政局 2018-03-15
中定州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正高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定州考生:
一、考试科目
(一)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达到河北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河北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正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正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合格标准的,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当年评审有效。
二、报名组织
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市财政局对我市及驻我市中直单位(不含正高)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省会计考办核准。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
201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1、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10日—3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河北省财政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证件照)。同时,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3、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3月11日—3月30日到定州市财政局人教科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4、网上交费。现场确认后,请于3月11日—3月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为110元/人/科。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基本情况、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二)正高级会计师
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于3月11日—3月30日,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与高级会计师审核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2。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请于2018年8月中下旬查看“河北省财政信息网”公告;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并通过审核的考生,考试前一周考办将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一)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2018年9月9日(星期日)8:30—12:00
(二)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8:30—12:00
六、考试方式
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
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为纸笔考试。
七、入场程序及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在进行身份验证之后,进行现场图像采集,然后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内入场参加考试的,系统自动扣除迟到时间。考试开始6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二)正高级会计师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在进行身份验证之后,然后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八、考试参考用书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后预交书款注明通讯地址,待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统一邮寄。
九、考务日程
(一)8月27日一9月7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9月9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三)10月20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定州市报名点:定州市财政局二楼人教科
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附件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审查要求2018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