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财政局2017年酒泉高级会计师报名通知
来源 :酒泉市财政局 2017-02-20
中内容摘要:酒泉市财政局2017年酒泉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5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1日;考试时间9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酒市财会〔2017〕1 号
现将《省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会〔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核确认。负责审核确认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要求,不得随意放宽考试报名条件,特别是对考生的学历、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以及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严格审核,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酒泉市财政局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3日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财会〔2017〕4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驻甘有关单位: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试点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考试方式。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列》和《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学历和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工作25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可评审单位有效或企业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
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报考年度当年年底前,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取得学历前专业工作年限减半计算。
(三)报名办法
1.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当地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
4.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5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1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四)人事部门资格审查
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内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甘肃省内)成绩合格单》。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甘肃省内)成绩合格单》,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
三、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9日—10日举行,分2个批次;高级资格开卷纸笔考试于9月10日举行。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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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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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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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
8:30-11:30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 ||
18:00-20:00 | ||
9月10日 |
8:30-11:30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 ||
18:00-20:00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为9月10日(星期日)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2017年3月31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同省会计考办核对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人数。
2.2017年6月30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上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安排及考试所需全部设备准备情况,省会计考办将适时安排督促检查。
3.2017年7月3日-7日,省会计考办、山大欧玛公司及各市(州)会计考办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
4.2017年8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各市(州)会计考办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7年9月5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会计考办。
6.2017年9月9日—10日,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及高级会计实务开卷纸笔考试。
7.2017年9月15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7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8.2017年10月25日前,省会计考办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会计网”公布。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各市(州)会计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市(州)会计考办应于开考前5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市(州)会计考办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地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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