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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2017年高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汇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05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各省市已陆续开始发布领取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如有领取消息中华考试网会及时公布,请关注中华考试网高级会计师合格证栏目,或者收藏本专题。也可关注当地财政局或者人事考试网了解相关信息。

各省2017年高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汇总(红色为已公布地区)

北 京 天 津 上 海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黑龙江 新 疆 西 藏
各省2017年高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汇总

各省份

2017年证书领取时间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北京
北京市 2017年12月4日-12月22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吉林
吉林省 2018年1月2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辽宁
辽宁省 2018年1月12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湖南
长沙市 2017年12月13日-22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常德市 2017年12月18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衡阳市 2018年1月19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江苏
省级单位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南京市 2017年12月14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南通市 2017年12月22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淮安市 2018年1月8日—19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盐城市 2018年1月18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苏州市 2018年1月4日—1月10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徐州市 2018年1月2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常州市 2018年1月2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镇江市 2017年12月26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扬州市 2018年1月3日—2月2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连云港 2017年12月25–29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天津
天津市 2017年12月20日9:00-12:00
>>> 安徽
安徽省 2017年12月1日后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广东
广东省 2017年11月20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珠海 11月20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深圳 2017年11月21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中山 2017年11月23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惠州 2017年11月21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佛山 2017年11月20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广州市 2017年11月20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海南
海南省 2017年11月20日—12月15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黑龙江
黑龙江 2017年12月15日-21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山西
山西 2017年12月4日至8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河南
驻马店 2017年12月5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陕西
陕西 2017年11月20日起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云南
云南 2018年3月16日前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山东
连云港 截止日期12月27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聊城 1月8日至1月18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日照 2017年12月14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泰安 2017年12月14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淄博 2017年12月14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青岛 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济南 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9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内蒙古
巴彦淖尔 2017年11月27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乌兰察布 2017年12月5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四川
宜宾 2017年12月25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成都 2018年1月2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福建
省直 2018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莆田 2017年12月27日开始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上海
上海市 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贵州
贵阳 2017年12月19至12月29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 河北
沧州 2018年1月16日至31日

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

  证书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并通过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高级会计师合格证有效期内评审通过,永久有效!有效期内评审未过,重新考试!

  >>>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评审标准专题

  >>>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有多久?

  评审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另外,根据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要求,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需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时间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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