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通告
来源 :芜湖市财政局 2018-02-27
中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高级)报名通告
接省财政厅通知,现将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高级)芜湖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方法、条件
(一)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28日,
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31日。
(二)报名方法
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报名(含网上缴费)。
报考地的选择实行属地原则,外地工作人员不得在我市报考;无工作人员在我市报考,须有我市户籍。
(三)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报考中级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年底。
报考高级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②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同时须符合《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财会〔2016〕1203号)“破格条件”的规定。
二、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完成报名流程,即视同知晓报名条件。考生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不能发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缴费后弃考的,报名费不退。
我省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制(考后审核报名条件),即全部科目合格后,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中级考试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须在成绩发布后的1个月内携带有关材料来我办进行报名条件审核。
审核材料包括:
1、《证书申请表》(上安徽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 频道填写提交、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以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报名的,提供相应的中级资格证书);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见附1);
4、身份证件;
5、《证书申请表》里其他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中级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报考中级的,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报考高级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9月8日—9日(具体科目时间见《准考证》)。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收据。需要报名缴费收据的,请于缴费后1个月内持身份证和缴费完成的截图,到我办现场开取,逾期不办。
(二)准考证。考前20天左右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三)查分。考生如对分数有疑异,可在分数公布后的半个月内来我办登记,申请查分。
(四)领证。具体时间请关注芜湖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的领证通知。
(五)其他有关问题请阅读省考办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见附2)。
(六)考办地址:芜湖市财政局会计科,市政府大楼C546。
咨询电话:0553-3122122、3122143(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