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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通知

来源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1-09-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740人,其中初级/五级工600人中级/四级工140人

  历史遗留考生:共66人,其中初级/五级工66人。

  三、鉴定对象

  (一)首次报名考生: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报名条件;

  (二)历史遗留考生

  参加2019年12月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安排实操考试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

  四、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10月4日0时-10月8日18时

  历史遗留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首次报名方式:登录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历史遗留考生:参加2019年12月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安排实操考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按照考试安排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请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http://www.gx119.gov.cn/)。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证件白底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容量不低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https://www.chsi.com.cn/)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承诺书,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人员工作证明。承诺书、在职证明等模板见附件1。

  (四)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五)鉴定考试承诺书。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扫描上传。

  八、鉴定标准

  按照人社部要求,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此次考试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1.首次报名考生:11月1日至11月30日,具体以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

  2.历史遗留考生:

  参加2019年12月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安排实操考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www.gx119.gov.cn/)。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首次报名考生于当日进行理论机考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一)收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公告》收费鉴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40元/人(含理论考试费60元、技能考核费180元),理论补考60元/人、技能补考18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90元/人(含理论考试费60元、技能考核费230元),理论补考60元/人、技能补考230元/人。

  (二)缴费方式:线上缴费。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请登录广西财政厅统一公共收付平台进行缴费,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https://fs.czt.gxzf.gov.cn:11443/gxfin/finance-pay-web/#/home)

  需要开票的考生请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并注明开票信息。内容包括:

  1.缴款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考生身份证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缴款人为单位时填写)

  4.手机号

  5.电子邮箱

  6.纸质收据邮寄地址。

  具体开具纸质票据还是电子票据,根据财政系统而定。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健康码和鉴定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从考生专用通道进入鉴定站待考区等候。健康码非绿码以及到过近期疫情突出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营区。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十二、联系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6号消防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实际鉴定考试地址:

  (一)钦州鉴定点:钦州市钦州港海景三街(港城消防站)

  (二)玉林鉴定点: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玉林市玉州区大南路玉湛高速路口)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2.《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费缴费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9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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