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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专业基础》通关练习题(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07-23
中1[.单选题]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的是()。
A.安全保障权
B.自主选择权
C.真情知悉权
D.被选举权
[答案]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9项权利:①安全保障权;②真情知悉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获取赔偿权;⑥依法结社权;⑦获得知识权;⑧受尊重权;⑨监督权。
2[.单选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A.安全保障权
B.真情知悉权
C.自主选择权
D.公平交易权
[答案]B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9项权利:①安全保障权;②真情知悉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获取赔偿权;⑥依法结社权;⑦获得知识权;⑧受尊重权;⑨监督权。其中,真情知悉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单选题]承相人拒付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的,出租人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年
A.1
B.2
C.10
D.20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②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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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刘某将其拥有的一套住宅出租给了许某,租赁期间刘某又将该住宅卖给了张某,刘某与许某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A.继续有效
B.自动失效
C.由刘某确定是否有效
D.由张某确定是否有效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买卖不破租赁”。
5[.单选题]下列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在一次事故中大脑受损,智力仅能达到三岁孩子水平,只要甲同意,其与丈夫仍可以适用约定财产制
B.乙与其妻口头约定婚后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该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C.丙以自己有孕为由,逼迫丈夫将其婚前财产约定为双方所有,丈夫求子心切勉强同意与之签订协议,该协议无效
D.丁可以为了逃避个人债务,与妻子约定二人婚后财产归妻子一人所有
[答案]B
[解析]A项,财产约定的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夫妻一方丧失或部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则该对夫妻只能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不能另行约定夫妻财产制。B项,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C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做出的约定可以依法撤销。在撤销之前,协议有效。D项,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例如,夫妻不得利用财产约定逃避应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
6[.单选题]列关于继承和遗产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
B.公民死亡时留下的所有财物都是遗产
C.继承一开始,被继承人便丧失其财产的所有权
D.被继承人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
[答案]B
[解析]A项,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BD两项,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等财产。C项,对被继承人来说,其生前对财产的处分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死亡后不可能再对财产进行处分。继承一开始,遗产的所有权便转归继承人。
7[.单选题]甲因车祸死亡,妻子、父母、儿子儿媳、兄弟姐妹等人悲痛欲绝。经协商,甲生前留下的房产归其妻子所有,但未办理继承公证。迫于生计,现甲妻拟将房屋出售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妻子、父母、儿子儿媳、兄弟姐妹为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
B.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仅需甲妻自己签署即可
C.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需甲的妻子、父母、儿子共同签署
D.甲妻出售房屋的行为与甲的儿媳无关
[答案]C
[解析]A项,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人取得遗产的单独所有权;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遗产为各继承人的共有财产。例如,在房地产经纪业务中,如业主死亡,尚未办理继承公证的房屋出售,为谨慎起见,将所有继承人视为共同共有人。本案中,甲的儿媳不是继承人,故不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BCD三项,在房地产经纪业务中,如业主死亡,尚未办理继承公证的房屋出售,为谨慎起见,将所有继承人视为共同共有人。在此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要求所有继承人共同签订(或委托他人代为签订)。且要求已婚的继承人的配偶出具其亲笔签名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8[.单选题]王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父母健在。2016年5月19日,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仅有房屋一套,系其婚前个人购买。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该房屋是王某妻子的唯一住所,则不能被继承
B.若王某生前将该房屋赠予其情人,则不能被继承
C.王某的女儿王二无权继承该房屋
D.王某的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答案]B
[解析]A项,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等财产。本题中,房屋系王某婚前个人购买,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B项,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继承的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本案中,如果王某将其房屋赠予情人,则不再发生法定继承。CD两项,《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王某的妻子、儿女、父母均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9[.单选题]关于成为法人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说法,错误的是()。
A.依法成立
B.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有足够的财产或者经费
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答案]C
[解析]成为法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单选题]下列关于合同订立程序中承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
B.承诺可以由受要约人作出,也可由第三人作出
C.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D.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答案]B
[解析]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由于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所以只有接受要约的特定人即受要约人才有权作出承诺,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无资格向要约人作出承诺。②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如果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则只能视为对他人发出要约,不能产生承诺效力。③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只有到达要约人时承诺才能生效。④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最诺后才能成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