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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房地产经纪人《交易制度政策》备考试题(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12-02
中1[.单选题]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
A.成立要件主义
B.对抗要件主义
C.契约成立主义
D.合同要件主义
[答案]A
[解析]产权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成立要件主义。该理论认为,当事人订立的有关不动产权利转移或他项权利设定的合同效力只是一种债的效力,即当事人在法律上只能得到债权的保护,而不能得到物权的保护。只有履行权属登记手续以后,不动产受让人或他项权利的权利人的不动产所有权或不动产他项权利才告成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成立的要件,所以称为成立要件主义。
2[.单选题]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为了保障将来物权实现,按照规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A.初始登记
B.预告登记
C.更正登记
D.异议登记
[答案]B
[解析]预告登记主要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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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为了保障将来物权实现,按照规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A.初始登记
B.预告登记
C.更正登记
D.异议登记
[答案]B
[解析]预告登记主要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4[.单选题]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是实现()重要作用表现。
A.登记公示公信
B.物权公用
C.物权多变
D.物权多途径
[答案]A
[解析]物权公示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第三人查阅和了解登记内容。第三人是否可以便捷的查阅登记内容,是实现登记公示公信的重要作用表现。作为物权公示的手段,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意义重大,主要包括:①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必 然要求;②保障不动产权利人或不动产权利变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市场秩序的必 然要求;③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事的需要。
5[.单选题]权利人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A.更正登记
B.变更登记
C.注销登记
D.异议登记
[答案]A
[解析]更正登记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登记。《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6[.单选题]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A.更正登记
B.变更登记
C.注销登记
D.异议登记
[答案]D
[解析]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力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应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②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③其他必要材料。
7[.单选题]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
A.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
B.全部的
C.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
D.任意一个
[答案]C
[解析]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期间,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及时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查封登记。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8[.单选题]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类型中,契据登记制度为()首创
A.美国
B.德国
C.法国
D.英国
[答案]C
[解析]契据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对抗要件主义,这一理论认为不动产权利的变更、他项权利的设定,在当事人订立合约之时就已生效,即双方一经产生债的关系,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即同时成立。该项制度为法国首创,所以又称“法国登记制”。
9[.单选题]()的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权利的状态。
A.契据登记制
B.产权登记制
C.权利登记制
D.托伦斯登记制
[答案]A
[解析]契据登记制的主要特点是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权利的状态;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10[.单选题]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类型中,具有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实质审查,登记权利的现状,登记有公信力即登记簿上所载事项,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 对的效力特点的是()
A.契据登记制
B.产权登记制
C.权利登记制
D.托伦斯登记制
[答案]C
[解析]权利登记制指登记机构设置登记簿,不动产权利的取得、变更过程在登记簿上记载,利害关系人、相关当事人根据登记簿的记载推知该不动产产权状态,若不动产权利的取得未经登记便不产生效力,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发生效力。其主要特点为:对登记申请采取实质审查,登记权利的现状;登记有公信力即登记簿上所载事项,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 对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