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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考点资料:第七章第四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0-14
中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代办
考点一、不动产登记代办流程
1.代办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流程。介绍相关政策及流程→了解权属现状→签订委托合同→收集相关资料→前往登记部门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代办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流程。介绍相关政策及流程→了解权属现状→签订委托合同→收集相关资料→前往登记部门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考点二、不动产登记代办中的资料核验
1.身份核验。不动产登记委托人为自然人时,委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应查看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核验。
3.不动产权属状况核验。
(1)不动产转移登记权属状况核验
核验要点包括:
1)所有权归属情况。所有权是否为共有。属共有的,必须经共有人书面同意。
2)房屋性质。是否是限制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央产房等。按照政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3)抵押情况。房屋是否已抵押。抵押的房屋转让, 需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核验要点包括:
4)预告登记情况。在预告登记生效期间,需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
5)异议登记情况。在异议登记期间,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以及第三人因处分权利申请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书面告知该权利已经存在异议登记的有关 事项。委托人申请继续办理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知悉异议登记存在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核验要点包括:
6)查封情况。不动产在查封期间,不能办理转移登记。
7)出租情况。如租赁期内,承租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2)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权属状况核验
核验要点包括:
1)所有权归属情况。所有权是否为共有。属共有的,必须经共有人书面同意。
2)房屋性质。是否是限制或禁止抵押的廉租住房、学校等。
3)预告登记情况。在预告登记生效期间,需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
核验要点包括:
4)异议登记情况。在异议登记期间,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以及第三人因处分权利申请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书面告知该权利已经存在异议登记的有关事项。委托人申请继续办理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知悉异议登记存在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查封情况。不动产在查封期间,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
6)出租情况。如在租赁期内,抵押人是否将已出租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考点三、不动产登记代办收费
1.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房地产登记代办费用,应当在房地产经纪合同或委托代办合同中明确约定。
2.房地产登记代办费用不应包括应由委托人缴纳的各种税费。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将代委托人缴纳的各种税费缴款凭证、发票交给委托人,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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