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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考点资料:第三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9-23

  第二节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

本章练习 知识点讲解

  考点一、书面告知委托人有关事项

  1.委托人需要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2.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3.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4.是否与委托人或第三方存在利害关系;

  5.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6.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7.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8.交易资金交付

  9.其他服务相关事项

  考点二、查看委托人的有关证明

  1.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

  作为委托人,首先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公民,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委托。

  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按照国家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查验房地产权属证明

  对于出售或出租委托,除了查看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还应查看出售或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明,并通过实地查看房屋,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为了避免房地产产权瑕疵造成的交易风险,房地产经纪人员要按照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产权核验办法,查询委托房地产的权利状况,是否具备交易条件。包括权利类型、是否设定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为共有房屋等。

  3.查看其他证明文件

  对于一些特殊房屋出售或出租委托,还要提醒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共有房屋出租、出售的,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或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书。

  (2)如果出售委托人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文件;如果是公司产权的房屋,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考点三、洽谈有关事项

  1.服务内容

  按照服务性质的不同,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可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2.服务完成标准

  基本服务完成的标志是房地产交易合同签订。

  代办服务完成的节点是代办手续办理完毕。

  收费应分开

  3.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时间

  目前,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提供经纪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目前房地产经纪服务费用的支付时点通常为房地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时。

  考点四、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1.准备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向委托人解释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条款并填写合同

  房地产经纪人员要逐条向委托人解释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条款,耐心解答委托人提出的问题。根据双方协商情况,逐步填写合同内容,并由委托人确认是否符合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盖章

  协商一致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经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字、委托人签名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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