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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01-13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建设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房函〔2015〕1114号)要求,现将云南省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数。201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云南省合格人员共73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在地建设(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州、市住建(房管)部门汇总后于2016年1月25日之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三、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合格人员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并附1张小一寸免冠彩照,于2016年3月15日前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cirea.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并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的规定,将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

  附件:1.201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云南省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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