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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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事考试网2018年哈尔滨房地产估价师报名通知

来源 :哈尔滨人事考试网 2018-07-04

  关于做好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8〕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共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客观混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客观混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凡符合《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收费63元,报考《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科目收费63元,报考《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收费63元,报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收费67元。

  三、考生操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登录哈尔哈尔滨人事考试网(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哈尔滨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点击进入>>黑龙江人事考试网2018年哈尔滨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

  注意:新考生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照片审核”栏目下载“黑龙江省网上报名系统照片审核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并上传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到哈尔滨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无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考生类型为新考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除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外,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等)。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报考人员在填写信息时,应准确选择“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三)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哈尔滨市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需自备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4.《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六)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按网站通知要求领取证书。

  四、考场设置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五、参考用书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六、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1.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2018年6月28日

  附件1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18年7月4日-7月13日

网上报名

2018年7月10日-7月16日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2018年7月10日-7月18日

网上缴费

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10月13日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2018年10月14日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领取收据

2019年1月下旬左右

登录哈尔滨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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