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章节讲义:第二章第一节房地产的含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4
中四、房地产的其他名称
(一)不动产
在法律上,通常把财产或者物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凡是自行能够移动或者用外力能够移动,并且其性质和价值不会改变的财产,属于动产;反之,不能移动的财产,属于不动产 (史记:移动后其性质或价值会发生改变的财产也属于不动产) 。
(二)物业
中国香港地区通常使用“物业”这个词,把房地产估价称为物业估值或物业估价。 香港所讲的物业实质上是房地产。
(三)real estate和real property
在英语中,①land是指地球的表面及下达地心、上达无限天空的空间,包括永久定着在地球表面之中、之上、之下的自然物,如树和水。② real estate 是指 land 加上永久定着在其中、其上、其下的人工改良物 (man-made improvements) ,如构筑物和房屋。③ real property 是指 real estate 加上与其有关的各种权益,包括权利、利益和好处。
Real estate和real property虽然有上述严格区分,但在一般情况下经常是相互通用、不加以区分的,大多使用 real estate 一词 。
五、房地产的基本存在形态
房地产有土地、建筑物、房地三种基本存在形态。
(一)土地形态
土地形态的最简单情形是一块没有建筑物的空地;对于有建筑物的土地,在估价中如何单独看待土地,有两种做法:一是无视建筑物的存在,即将其设想为无建筑物的空地;二是考虑建筑物存在对土地价值的影响。
(二)建筑物形态
只评估建筑物价值,例如,在房地产投保火灾险时评估其保险价值,灾害发生后评估其损失,为会计上计算建筑物折旧服务的估价等,通常只单独评估建筑物的价值。在估价中如何单独看待建筑物,有两种做法:一是无视土地的存在,即将其设想为“空中楼阁”;二是考虑土地存在对建筑物价值的影响。
上述土地与建筑物合在一起时,纯粹将土地视为空地或者将建筑物视为“空中楼阁”的估价 ,称为“独立估价 ”;如果在评估土地价值时考虑建筑物的影响,或者在评估建筑物价值时考虑土地的影响的估价,则称为“部分估价 ”。
(三)房地形态
房地形态即实物形态上土地与建筑物合在一起,并在估价时也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几个概念:
(1)房地产:可指土地,也可指建筑物,还可指土地与建筑物的综合体,即它可能是土地,也可能是建筑物,还可能是土地与建筑物的综合体。
(2)土地:仅指土地部分,如说土地价值时,该价值不包含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
(3)建筑物:仅指建筑物部分,如说建筑物价值时,该价值不包含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值。
(4)房地:专指土地与建筑物的综合体 ,如说房地价值时,该价值既包含建筑物的价值,也包含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值;或者说,该价值既包含土地的价值,也包含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
六、房地产含义的总结(重要考点)
对上述房地产含义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可知:房地产有不动产、物业等不同名称,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三个部分,同时又是实物、权益和区位的“三位一体”;对房地产的实物还可从有形的实体、该实体的质量以及该实体组合完成的功能三个方面进行认识。房地产有土地、建筑物、房地三种基本存在形态;土地是一个包含地表、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的三维立体空间;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又可分为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和装饰装修等部分。上述内容用框图表示,见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