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专项习题(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1-21
中判断题(判断题每题0.5分。请根据判断结果,用“√”表示正确,用“×”表示错误。不答不得分,判断错误扣0.5分,本题总分最多扣至零分。)
1.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征收房产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参见教材P262。
2.附加和加成都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附加和加成都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参见教材P232。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和抵押则是土地二级市场。参见教材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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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自住的别墅免征房产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产税-减税、免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参见教材P235。
4.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见教材P237。
5.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了与转让有关的房地产税金。(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其中就包括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参见教材P242。
6.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划转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契税-其他有关具体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参见教材P248。
7.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教材P254。
8人员费用不包括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人员费用是指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参见教材P228。
9.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参见教材P230。
10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注销注册。(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予以撤销注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行政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P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