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知识点精析:第二节房地产投资形式与利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5
中第二节 房地产投资的形式与利弊
房地产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直接投资包括开发投资和置业投资。间接投资包括:①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股票或债券,②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③购买住房抵押支持证券。
一、房地产直接投资
㈠房地产开发投资——短期投资
开发投资→增量供给。建成后的房地产用于出租或经营,短期开发投资→长期置业投资。
㈡ 房地产置业投资
置业投资的两个目的:①自用;②投资。置业机构投资者的选择:⑴缺乏投资经验且具有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购买黄金地段优质成熟物业,购买价格高,收益水平低,风险小;⑵具备投资经验又有风险偏好型的投资者,购买优良区位的新竣工甚至尚未竣工的物业,初始投资和收益水平低,增值潜力大。
二、房地产间接投资
㈠投资房地产企业股票或债券
房地产投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以支持其开发投资计划,不仅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为投资者提供了间接投资房地产机会,使其分享房地产投资的部分收益,成为房地产间接投资者。形式:首次公开发行、配股、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
㈡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概念:是购买、开发、管理和出售房地产资产的金融工具。投资者把资金交由信托投资基金,基金由专业人士进行投资组合,将资金投入房地产业,基金机构将收益再分配给投资人。
优越性:收益相对稳定——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 流动性很好——可进行交易
类型:权益型、抵押型、混合型。REITs选择投资的领域广泛,其投资涉及到许多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权益和抵押资产。因有专业投资管理者负责经理管理,其收益水平高于一般的股票收益,REITs股票,成了个人、机构投资者间接投资房地产的重要工具。
REITs作为一种创新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已经出现了若干雏形。预计随着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REITs很快将成为中国投资者现实的投资工具。
㈢ 购买住房抵押支持证券
把金融机构所持有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债权转化为可供投资者持有的住房抵押支持证券,以达到筹措资金、分散房地产金融风险等目的。主要做法是:银行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出售给专门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C),由该公司将其汇集重组成抵押贷款集合,每个集合内贷款的期限、计息方式和还款条件大体一致,通过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担保,转化为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现已成为美国、加拿大等住房金融市场上的重要筹资工具和手段,泰国、韩国、马来西亚、香港等新兴国家和地区也开始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践,使住房抵押支持证券成了一种重要的房地产间接投资工具。中国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条件已日趋成熟,住房抵押支持证券将出现在中国的投资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