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导游证考试违纪情况怎么处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11
中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导游证现场考试考生须知”可知,2019年上海导游证违纪情况处理规定详情如下:
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四)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五)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七)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四)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五)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六)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导游资格证报名咨询,试题资料下载,课程学习加入导游资格证学习群:531364953 ,更有老师答疑解惑!
考试报名动态当先发布,请考友们关注收藏【导游资格证】栏目。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