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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执行,这些内容你一定要了解!

来源 :上海税务 2019-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将于2019年9月1日开始施行,哪些内容是需要重点了解的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哪些人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哪些占地行为不用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或占用上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在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纳税人应自收到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耕地占用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四)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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