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跨月转回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0-30
中存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账款和贷款等都可以.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1、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2、不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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