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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中“五证合一”指的是哪五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1-30

  “五证合一”,指的是企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时,不用再多部门申报、多头办理,只需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申请、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份材料。工商部门通过内网将材料推送给税务、质监、统计部门之后,企业就可以获得由工商部门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五证合一”指的是哪五证?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

  ④社会保险登记证

  ⑤统计登记证

  2.“五证合一”实施步骤

  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一照一码”;

  自2016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营业执照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统计证号及社保登记证号统一为一个登记码,标注在营业执照上。

  在五证合一改革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再提出申请,所有的数据共享转换工作都由政府部门在后台完成。

  3.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4.涉税基础信息的补充采集

  (1)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的基础信息,可在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2)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5.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采集信息外的其他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由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6.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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