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基础》重点讲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20
中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求
1、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薄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
(一)步骤
1、审批前处理—编制分录—报告领导人
2、审批后处理—进调账
(二)方法
1、账户设置
待处理财产损益
性质:资产类
结构:借:净损失数和财物盘亏或经批准转销盘盈数,贷:净溢余和盘盈数或经批准转销的盘亏
余额借:尚待处理的净损失,余额贷:尚待处理的净溢余
2、账务处理★★★★★
(1)库存现金 盘盈:无法查明原因 — 营业外收入
盘亏:出纳造成 — 其他应收款
无法查明原因 — 管理费用
(2)存货 盘盈:冲减管理费用(调整存货账的实存数按盘盈计划成本或估计成本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①定额(自然)损耗 — 管理费用
②应管理不善造成超额 1.管理人员 — 其他应收款
2.净损失 — 管理费用
③自然灾害 :1.保险赔偿 — 其他应收款
2.净损失 — 营业外支出
(3)固定资产 盘盈(只需一步)借:固定资产,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按重置成本入账)
盘亏 — 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 = 原值 – 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