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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个税不可小视,账务处理亦需谨慎小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19

  退休返聘员工与普通员工有所不同,退休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享受劳动法规定的福利待遇,但个人所得税还是要缴纳的,那么,企业为返聘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A工厂为了提高生产质量,返聘了一位已经退休的高级技工。按工厂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学校需提供给他每月15 000元的工资。根据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新规,该技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5 000-5 000=10 000(元);

  由于3 000元<10 000元<13 000元,因此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0%的税率,则,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速算扣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10 000×10%-210=790(元)。

  则,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15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15 000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15 000

  贷:银行存款 14 210

  应交税费——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790

  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790

  贷:银行存款 790

  温馨提示:1.退休返聘人员个税计算与普通就职人员个税计算方法相同,因此,2018年10月下发的个人所得税新规也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计算。

  2.退休返聘人员签署的是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也不享受劳动法规定待遇,但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务合同依旧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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