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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票需要先稽核比对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来源 :国家税务局 2020-11-13

  问:海关票需要先稽核比对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国家税务局回复: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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