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模拟题库(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19
中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我国《会计法》中所指的会计主管人员与会计机构负责人同义。会计主管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
2.C【解析】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3.A【解析】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4.D【解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5.B【解析】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6.D【解析】《会计法》第21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7.D【解析】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8.D【解析】《会计法》第43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C【解析】《总会计师条例》第16条规定,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10.B【解析】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为属于变造会计资料的行为。
11.B【解析】担任会计师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履行会计师职责的能力;取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年左右;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3年;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4年以上。
12.D【解析】《会计法》第47条规定,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该法第30条和第48条规定,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3.C【解析】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4.A【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8条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
15.B【解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16.C【解析】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存款人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7.D【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84条规定,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该法第189条规定,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未记载托收附寄单证的张数、收款人名称及账号、付款人和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的,银行不予受理。
18.D【解析】既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来转账的支票称为普通支票。
19.B【解析】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0.C【解析】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包括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部门规章和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存在政府地方采购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