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备考试题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15
中三、判断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判断正确的得分,判断错误或不作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1.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 )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 )
3.在我国,单位之间的往来超过结算起点(人民币1 000元)以上的一律通过转账结算。 ( )
4.我国的会计年度之所以采用公历制度,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等年度保持一致。 ( )
5.纳税人购买国债、金融债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行政职责。 ( )
7.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
8.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免税期间可不办理纳税申报,但在减税、免税期满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
9.提高起征点和提高免征额是税额式减免的基本形式。 ( )
10.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当事人在 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 ( )
11.从事代理记账人员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义务。 ( )
12.普通发票的联次包括存根联、记账联、发票联和抵扣联。 ( )
13.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 )
14.储蓄账户除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外,也可办理转账结算。 ( )
1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 )
16.票据出票日期用小写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
17.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 )
18.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 )
19.支票既可以用于同城转账结算,也可用于异地转账结算。 ( )
20.票据的共同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既在共同保证的情况下,持票人可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或全体就全部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行使票据权利,共同保证人不得拒绝。 ( )
21.我国现行税率只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 )
2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不超过1个月,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 出票日起不超过2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不超过10天。 ( )
2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只包括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而不包括纳税人未缴纳的滞 纳金。 ( )
24.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的经营业务,也可开具发票。 ( )
25.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