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备考试题第十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12
中四、案例分析题
61.(1)【答案】ACD。解析: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答案】CD。
(3)【答案】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答案】C。解析: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所左右。本题中处长的行为违反了坚持准则的要求。
62.(1)【答案】BC。解析:建设银行工作人员的做法是正确的。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2)【答案】ABC。解析:结算金额起点指在办理支付结算时,一般要规定一个结算起点,规定各单位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的货币资金达到了结算起点,才予以办理支付结算,否则用现金结算。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结算起点。
(3)【答案】ACD。解析:所谓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4)【答案】AC。解析: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银行应予以退票,并对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银行对B公司的罚款金额=220000×5%=11000(元)。
(5)【答案】AC。解析: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C公司索要的赔偿金=220000×2%=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