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方余额怎么处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25
中应交税金属于负债类科目,期末有余额很正常,表示有未交税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简易计税的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征收的,应设"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简易计税"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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