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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盘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证办理须知

来源 :盘锦会计之家 2016-02-25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证的办理须知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应在盘锦地区相关媒体(报纸)上刊登声明原证书作废,按规定日期持下列材料办理补发:

  1.身份证原件;

  2.在相关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一、补证办理时间:

  3月 14日

  4月 6日、25日

  5月 9日、30日

  6月 20日

  7月 11日、27日

  8月 22日

  9月 12日、27日

  10月 25日

  11月 7日、29日

  12月 19日

  二、补发的新的证书领取后:

  确定以前年度(至2015年)继续教育已经完成的持证人员,先到314室查询学习记录,然后到313室打印继续教育条形码,最后到315室补盖上一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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