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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领证注意事项

来源 :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 2016-03-16

  注意事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向考试所在地县级以上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在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打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网上打印的领证申请表及其相关证件(学历证、职称证、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证明等)。

  非本省内报考人员,由本人持以上证件办理,不得委托办理。省内报考人员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提示:2015年3月31日前考试通过还没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不需要再填写领证申请表,请于4月20日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属考区财政局(各市直、省管县)会计管理部门,先审核其考试信息是否正确,审核通过后,获取证书编号,考生人员填写信息采集表,经所属管理部门审核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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