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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次梧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 :梧州市财政局 2016-07-19

  关于公布2016年广西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梧州考区全科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广西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已经结束,现公布梧州考区全科合格人员名单,并就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限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十一条规定,在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6年广西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成绩合格有效期截至2017年1月10日止,因此,全科成绩合格、符合办证条件的考生请在2017年1月10日之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1.凡在梧州考区参加2016年广西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0日之前,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 )填写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表格,按属地原则(身份证、户口簿、临时居住、工作单位等证明)选择梧州市辖区范围内相应的会计管理部门(分别设在梧州市、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藤县财政局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梧州市及所属各县(市)的在校生,可在学校相应的所在地办理。

  2.办理证书时,请携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等相关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3.属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

  梧州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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