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

导航

广东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办事指南

来源 :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2016-12-09

广东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持有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填写样本见本文附件)1份;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做信息采集者须提供);

3.因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提交在公开发行报刊或网站履行公告程序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通过网站公告的,应提交包含网址及遗失声明内容页面的打印版;

4.因毁损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提交毁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证书毁损的情况说明;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办理—换证申请”,进行申请;

2.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中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确认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后加盖公章(公章名称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

3.办理。向会计服务大厅提交申领证书所需材料进行办理。提交资料的形式有现场提交、邮寄提交两种。

采用邮寄提交形式的,如果邮寄提交的资料不齐、填写内容有误或不完整的,将暂不受理,待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予以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会计服务大厅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在“办理结果查询”中查看需要补充和更正的事项,或不予受理的原因。不予受理的申请人若需取回申请资料,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于不予受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会计服务大厅取回申请资料。

4.办理结果查询。采用现场办理补发证书业务的,当场办结。采用邮寄办理补发证书业务的,可自行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服务--从业证书受理查询--遗失补办情况查询”。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