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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辅导讲义第三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21

2016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辅导讲义第三章第三节

  第三节 账务处理模块的应用

  一、账务处理模块初始化工作

  (一)设置控制参数

  在会计软件运行之前,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来选择相应的运行控制参数,以符合企业核算的要求。在账务处理模块中,常见的参数设置包括:凭证编号方式、是否允许操作人员修改他人凭证、凭证是否必须输入结算方式和结算号、现金流量科目是否必须输入现金流量项目、出纳凭证是否必须经过出纳签字、是否对资金及往来科目实行赤字提示等。

  (二)录入会计科目初始数据

  会计科目初始数据录入是指第一次使用账务处理模块时,用户需要在开始日常核算工作前将会计科目的初始余额以及发生额等相关数据输入到系统中。

  1.录入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在系统中一般只需要对末级科目录入期初余额,系统会根据下级会计科目自动汇总生成上级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如果会计科目设置了数量核算,用户还应该输入相应的数量和单价;如果会计科目设置了外币核算,用户应该先录入本币余额,再录入外币余额;如果会计科目设置了辅助核算,用户应该从辅助账录入期初明细数据,系统会自动汇总并生成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在期初余额录入完毕后,用户应该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期初余额的录入是否正确。一般情况下,由于初始化的工作量较大,在日常业务发生时可能初始化工作仍然没有完成,因此即使试算报告提示有误,仍可以输入记账凭证,但是不能记账。

  2.录入会计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

  用户如在会计年度初建账,只需将各个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录入到系统中即可;用户如在会计年度中建账,则除了需要录入启用月份的月初余额外,还需录入本年度各会计科目截止上月份的累计发生额。系统一般能根据本月月初数和本年度截止上月份的借、贷方累计发生数,自动计算出本会计年度各会计科目的年初余额。

  二、账务处理模块日常处理

  (一)凭证管理

  1.凭证录入

  (1)凭证录入的内容

  凭证录入的内容包括凭证类别、凭证编号、制单日期、附件张数、摘要、会计科目、发生金额、制单人等。用户应该确保凭证录入的完整、准确。另外,对于系统初始设置时已经设置为辅助核算的会计科目,在填制凭证时,系统会弹出相应的窗口,要求根据科目属性录入相应的辅助信息;对于设置为外币核算的会计科目,系统会要求输入外币金额和汇率;对于设置为数量核算的会计科目,系统会要求输入该会计科目发生的数量和交易的单价。

  (2)凭证录入的输入校验

  在凭证实时校验时,系统会对凭证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校验。校验的内容包括:

  ①会计科目是否存在,即会计科目是否是初始化时设置的会计科目;

  ②会计科目是否为末级科目;

  ③会计科目是否符合凭证的类别限制条件;

  ④发生额是否满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凭证要求;

  ⑤凭证必填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⑥手工填制凭证号的情况下还需校验凭证号的合理性。

  2.凭证修改

  (1)凭证修改的内容

  凭证可以修改的内容一般包括摘要、科目、金额及方向等。凭证类别、编号不能修改,制单日期的修改也会受到限制。在对凭证进行修改后,系统仍然会按照凭证录入时的校验标准来对凭证内容进行检查,只有满足了校验条件后,才能进行保存。

  (2)凭证修改的操作控制

  ①修改未审核或审核标错的凭证

  对未审核的凭证或审核标错的凭证,可以由填制人直接进行修改并保存。审核标错的凭证在修改正确后,出错的标记将会消失。

  ②修改已审核而未记账的凭证

  经过审核人员审核,并已签章而未记账的凭证,如果存在错误需要修改,应该由审核人员首先在审核模块中取消对该凭证的审核标志,使凭证恢复到未审核状态,然后再由制单人员对凭证进行修改。

  ③修改已经记账的凭证

  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会计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④修改他人制作的凭证

  如果需要修改他人制作的凭证,在账务处理模块参数设置中需要勾选允许修改他人凭证的选项,修改后凭证的制单人将显示为修改凭证的操作人员。如果参数设置中选择不允许修改他人凭证,该功能将不能被执行。

  3.凭证审核

  (1)凭证审核功能

  审核凭证是指审核人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对于完成制单的记账凭证的正确性、合规合法性等进行检查核对,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所附单据是否真实、完整等。

  (2)凭证审核的操作控制

  ①审核人员和制单人员不能是同一人;

  ②审核凭证只能由具有审核权限的人员进行;

  ③已经通过审核的凭证不能被修改或者删除,如果要修改或删除,需要审核人员取消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

  ④审核未通过的凭证必须进行修改,并通过审核后方可被记账;

  4.凭证记账

  (1)记账功能

  在会计软件中,记账是指由具有记账权限的人员,通过记账功能发出指令,由计算机按照会计软件预先设计的记账程序自动进行合法性校验、科目汇总、登记账目等操作。

  (2)记账的操作控制

  ①期初余额不平衡、不能记账;

  ②上月未结账,本月不可记账;

  ③未被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

  ④一个月可以一天记一次账,也可以一天记多次账,还可以多天记一次账

  ⑤记账过程中,不应人为终止记账。

  5.凭证查询

  在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用户可以查询符合条件的凭证,以便随时了解经济业务发生的情况。

  (二)出纳管理

  出纳主要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出纳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资金日报表的管理,支票管理,进行银行对账并输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资金日报表的管理

  出纳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管理包括查询和输出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资金日报表以日为单位,列示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当日累计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计算出当日的余额,并累计当日发生的业务笔数,对每日的资金收支业务、金额进行详细汇报。出纳对资金日报表的管理包括查询、输出或打印资金日报表,提供当日借、贷金额合计和余额,以及发生的业务量等信息。

  2.支票管理

  支票管理功能主要包括支票的购置、领用和报销。

  (1)支票购置

  支票购置是指对从银行新购置的空白支票进行登记操作。登记的内容包括购置支票的银行账号、购置支票的支票规则、购置的支票类型、购置日期等。

  (2)支票领用

  支票领用时应登记详细的领用记录,包括领用部门、领用人信息、领用日期、支票用途、支票金额、支票号、备注等。

  (3)支票报销

  对已领用的支票,在支付业务处理完毕后,应进行报销处理。会计人员应填制相关记账凭证,并填入待报销支票的相关信息,包括支票号、结算方式、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金额等。

  3.银行对账

  银行对账是指在每月月末,企业的出纳人员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发来的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勾对已达账项,找出未达账项,并编制每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过程。

  会计软件中执行银行对账功能,具体步骤包括:银行对账初始数据录入、本月银行对账单录入、对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

  (1)银行对账初始数据录入

  在首次启用银行对账功能时,需要事先录入账务处理模块启用日期前的银行和企业账户余额及未达账项,即银行对账的初始数据。从启用月份开始,上月对账的未达账项将自动加入到以后月份的对账过程中。

  (2)银行对账单录入

  对账前,必须将银行对账单的内容录入到系统中。录入的对账单内容一般包括入账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据字号、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余额由系统自动计算。

  (3)对账

  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系统提供自动对账功能,即系统根据用户设置的对账条件进行逐笔检查,对达到对账标准的记录进行勾对,未勾对的即为未达账项。

  系统进行自动对账的条件一般包括:业务发生的日期、结算方式、结算票号、发生金额相同等。其中,发生金额相同是对账的基本条件,对于其他条件,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定义选择。

  除了自动对账外,系统一般还提供手工对账功能。特殊情况下,有些已达账项通过设置的对账条件系统无法识别,这就需要出纳人员通过人工识别进行勾对。

  (4)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对账完成后,系统根据本期期末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自动生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后,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应该相等。用户可以在系统中查询余额调节表,但不能对其进行修改。

  (三)账簿查询

  1.科目账查询

  (1)总账查询

  用于查询各总账科目的年初余额、各月期初余额、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总账查询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查询条件,如会计科目代码、会计科目范围、会计科目级次、是否包含未记账凭证等。在总账查询窗口下,系统一般允许联查当前会计科目当前月份的明细账。

  (2)明细账查询

  用于查询各账户的明细发生情况,用户可以设置多种查询条件查询明细账,包括会计科目范围、查询月份、会计科目代码、是否包括未记账凭证等。在明细账查询窗口下,系统一般允许联查所选明细事项的记账凭证及联查总账。

  (3)余额表

  用于查询统计各级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等。用户可以设置多种查询条件。利用余额表可以查询和输出总账科目、明细科目在某一时期内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可以查询和输出某会计科目范围在某一时期内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可以查询和输出包含未记账凭证在内的最新发生额及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

  (4)多栏账

  多栏账即多栏式明细账,用户可以预先设计企业需要的多栏式明细账,然后按照明细科目保存为不同名称的多栏账。查询多栏账时,用户可以设置多种查询条件,包括多栏账名称、月份、是否包含未记账凭证等。

  (5)日记账

  用于查询除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之外的其他日记账。用户可以查询输出某日所有会计科目(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用户可以设置多种查询条件,包括查询日期、会计科目级次、会计科目代码、币别、是否包含未记账凭证等。

  2.辅助账查询

  辅助账查询一般包括客户往来、供应商往来、个人往来、部门核算、项目核算的辅助总账、辅助明细账查询。在会计科目设置时,如果某一会计科目设置多个辅助核算,则在输出时会提供多种辅助账簿信息。

  三、账务处理模块期末处理

  账务处理模块的期末处理是指会计人员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所要完成的特定业务,主要包括会计期末的转账、对账、结账等。

  (一)自动转账

  自动转账是指对于期末那些摘要、借贷方会计科目固定不变,发生金额的来源或计算方法基本相同,相应凭证处理基本固定的会计业务,将其既定模式事先录入并保存到系统中,在需要的时候,让系统按照既定模式,根据对应会计期间的数据自动生成相应的记账凭证。自动转账的目的在于减少工作量,避免会计人员重复录入此类凭证,提高记账凭证录入的速度和准确度。

  1.自动转账的步骤

  (1)自动转账定义

  自动转账定义是指对需要系统自动生成凭证的相关内容进行定义。在系统中事先进行自动转账定义,设置的内容一般包括:编号、凭证类别、摘要、发生会计科目、辅助项目、发生方向、发生额计算公式等。

  (2)自动转账生成

  自动转账生成是指在自动转账定义完成后,用户每月月末只需要执行转账生成功能,即可快速生成转账凭证,并被保存到未记账凭证中。

  用户应该按期末结转的顺序来执行自动转账生成功能。此外,在自动转账生成前,应该将本会计期间的全部经济业务填制记账凭证,并将所有未记账凭证审核记账。

  保存系统自动生成的转账凭证时,系统同样会对凭证进行校验,只有通过了系统校验的凭证才能进行保存。生成后的转账凭证将被保存到记账凭证文件中,制单人为执行自动转账生成的操作员。自动生成的转账凭证同样要进行后续的审核、记账。

  2.常用的自动转账功能

  (1)自定义转账

  自定义转账包括自定义转账定义和自定义转账生成。自定义转账定义允许用户通过自动转账功能自定义凭证的所有内容,然后用户可以在此基础上执行转账生成。

  (2)期间损益结转

  期间损益结转包括期间损益定义和期间损益生成,期间损益结转用于在一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将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从而及时反映企业利润的盈亏情况。

  用户应该将所有未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后,再进行期间损益结转。在操作时需要设置凭证类别,一般凭证类别为转账凭证。执行此功能后,一般系统能够自动搜索和识别需要进行损益结转的所有科目(即损益类科目),并将它们的期末余额(即发生净额)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二)对账

  对账是指为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可靠,对账簿数据进行检查核对。对账主要包括总账和明细账、总账和辅助账、明细账和辅助账的核对。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用户应该经常进行对账,至少一个月一次,一般可在月末结账前进行。只有对账正确,才能进行结账操作。

  (三)月末结账

  1.月末结账功能

  结账主要包括计算和结转各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终止本期的账务处理工作,并将会计科目余额结转至下月作为月初余额。结账每个月只能进行一次。

  2.月末结账操作的控制

  结账工作必须在本月的核算工作都已完成,系统中数据状态正确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因此,结账工作执行时,系统会检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

  (1)检查本月记账凭证是否已经全部记账,如有未记账凭证,则不能结账;

  (2)检查上月是否已经结账,如上月未结账,则本月不能结账;

  (3)检查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辅助账是否对账正确,如果对账不正确则不能结账;

  (4)对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试算平衡,如试算不平衡将不能结账;

  (5)检查损益类账户是否已经结转到本年利润,如损益类科目还有余额,则不能结账;

  (6)当其他各模块也已经启用时,账务处理模块必须在其他各模块都结账后,才能结账。

  结账只能由具有结账权限的人进行。在结账前,最好进行数据备份,一旦结账后发现业务处理有误,可以利用备份数据恢复到结账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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