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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办理市内调入流程

来源 :重庆会计之家 2016-09-08

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办理市内调入流程

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办理市内调入须知说明

下载文件:《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操作手册》

1、本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流水号:前六位为区划代码,中间八位数为时间如:20110801,后四位为当年顺序号。此号由调出地管理机构填写。
3、"是否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项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检查自己是否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未完成上网完成每年继续教育。每年10月1日后调出则必须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当年10月1日前调出可到调入单位完成继续教育。
4、从业资格证书上所列档案号尚未变更为身份证号的,按二代身份证号码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项,所持证书仍然有效。
5、"调出地"或"拟调入地"项应填写到县级。
6、"调出地"或"拟调入地"项为中央直属机关事务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等管理单位的,应填写中央管理单位的名称。
7、办理手续时拟调入单位未确定的,"拟调入单位名称"项填"待定"。
8、会计调转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9、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人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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