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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来源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 2016-06-03

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和面试(8月中旬)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选聘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所持证件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与报考信息进行比对。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人员递补。各市(区)在规定时限内,对资格复审中形成的缺额,在不超过岗位选聘计划4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电话通知有关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4、面试。面试全省统一时间进行,由各市(区)具体实施。面试满分100分,侧重考察考生的农村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项合计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体检和考察(8月下旬)

  1、体检工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比例为1:1。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全部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市(区)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各市(区)组织,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考察工作开始前,因考察对象放弃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考察工作开始后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前或考察期间,有反映考生资格条件不符、违犯纪律等问题的,由各市(区)认真组织调查,及时作出结论。对于情况复杂的,须在30日内作出核查结论。

  注意事项:

  1、选聘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党建网刊发,各市(区)在公布的网站转载(发)。请报考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防止错误登录造成报名失败或个人信息泄露。

  2、考生报名时务必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选聘过程中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选聘不指定或出版发行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报到时的必须凭证凭证,请妥善保存。

  附:《陕西省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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