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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 2016-06-03

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条件

  一、选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在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 12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四)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公告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三、选聘数量

  2016年全省共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627名(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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