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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临沂沂南县遴选县委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10名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2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和《沂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现将公开遴选县委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0名。

  二、遴选对象

  面向全省各级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五)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2018年2月28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沂南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一届聘用律师继续报名的可只提交报名表),于2月28日前送县政府法制局(行政中心205室)。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考试。上一届聘用律师继续报名并参加考试,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0名人员进入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聘任期间实行轮流值班制。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沂南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沂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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