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阿一村官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被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6
中村干部本应当好领头人,致力于为村民 谋福利、办实事,根据聊城市纪委发布的案例剖析,可东阿县高集镇某村党支部 原书记、主任张某某却把本村群众当成了“提款机”,巧立名目摊派费用,增加 群众负担,最终受到了党纪处分。
2017年4月,东阿县纪委在工作中发现高集镇某村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 ,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有违纪嫌疑。东阿县纪委立即派出调查组 进行初步核实。
随着调查深入,张某某的违纪事实逐渐清晰。1999年,张某某当选该村党支 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干就是近二十年。任职初期,张某某有思路,敢打拼, 确实为群众办了一些实事、好事。由于业绩突出、群众拥护,他在村里树立起了 较高的威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某的心态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他自认为经验 老到、实践丰富,根本听不进群众诉求,学不进党纪党规,纪律防线彻底失守。
2014年,该村集体财务“入不敷出”,许多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作为村里“ 一把手”的张某某没想着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开源节流,而是把主意打到了村 民“腰包”上。“村集体是给全体村民办事的,现在村里这么困难,让村民交点 钱替村集体解决一下困难也是正常的。”“无知者无畏”,头脑中对党纪法规毫 无概念的张某某立即将自己的“好主意”付诸实施。同年11月,该村以“收取 2014年村集体正常开支花费”的名义,按照每亩口粮地106元的标准向各户群众 进行摊派,从本村群众手中共计收取资金10万余元。张某某把该笔款项用于填补 村集体资金漏洞。“窟窿”填上了,人心却散了,村里群众对此颇有怨言。
违规收费解决了村集体日常经费不足的问题,张某某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 重性,反而为自己的做法沾沾自喜。2016年,张某某故技重施,在该村开展环境 综合整治过程中“搭车加码”,将村集体花费捆绑收取,共从本村群众手中收取 6590元,其中上交高集镇4120元,差额2470元记入村集体账目,用于村集体支出 。
张某某在被立案审查过程中,仍在为自己辩解:“收上来的钱是给全体村民 办事用的,用于集体支出,我又没往自己钱包里装,这能算错误?”张某某的纪 律意识、规矩意识何等淡薄可见一斑。通过审查人员认真为张某某解读《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张某某逐渐开始正视自己的错误:“这些钱确 实不该收,我的行为属于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了群众负担…… ”。
尽管蒙上了“为广大村民办事”的“遮羞布”,但掩盖不了损害群众利益、 违反党纪党规的事实,张某某受到查处,可谓咎由自取。2017年4月,东阿县高 集镇党委给予张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