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学生村官行测模拟试题及答案:判断推理(十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07
中1.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就业歧视的是( )。
A.某公司技术岗位招聘工程师,小孙在面试中表现突出收到offer,但后因体检时被查出患有乙肝而被公司拒绝录用
B.某航空公司招聘空乘人员,要求女性身高要达到l68cm,男性身高要达到l78cm
C. 某高校招生办招聘工作人员,由于需要经常出差,招聘启事上明确表示男性优先
D.盲人姑娘董某在北京报名参加播音专业自考时被拒绝发放准考证
2.克拉克魔咒:澳大利亚长跑运动员罗兰德?克拉克曾在5000米、10000米等长跑项目牛17次创造世界纪录,但在1956—1964年三届奥运会一块金牌未得,仅获得一枚铜牌,他也因此被称为“伟大的失败者”。不光是克拉克,历届奥运会中,1/3以上公认的实力最强者并未登上冠军领奖台,这成了体育界有名的“克拉克魔咒”。此后,人们便以这位运动员的名字来形容大赛中的失常现象,进而泛指不能够在重大场合正常发挥的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克拉克魔咒的是( )。
A.学习优异的小孟在升学考试中失利
B.口才出众的小王在演讲比赛中忘记了演讲词
C.刘翔在2008年奥运会110米跨栏比赛中因伤退出比赛
D.新郎官在结婚典礼上失口叫丈母娘为姐姐
3.信息仿生是指利用生物体与外界环境、生物体与生物体之间以及生物体内各部分之间的信息传递、接收、存储、加工及其机理。研制具有类似生物系统功能的技术系统。
以下属于信息仿生的是( )。
A.潜水艇模仿鱼类 B.迷彩服
C.蛛丝 D.电子蛙眼
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包括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行为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与乙有积怨,为了报复,甲私下与丙协商并承诺,如果丙将乙打伤,则赠与丙500元
B.甲向乙表示“如果太阳从西方升起,我就把房屋赠送给你”
C.甲乙约定:乙须在合同订立20日后取款
D.甲向乙表示“如果我女儿调到外地工作,我就把房屋租给你”
5.“钓鱼网站”是一种网络欺诈行为,指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URL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HTML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涉及钓鱼网站的是( )。
A.甲点击网上书城页面上的友情链接,进入了一个小说网站,他下载了几本小说后发现自己的电脑中了病毒,许多重要文件被恶意删除
B.乙按照发件人为某银行的电子邮件的系统升级要求,通过邮件链接进入账户页面,更换了账户密码,不久乙发现其账户内的资金不知去向
C.丙在网上搜索治疗糖尿病的特效药,他购买了排在某搜索引擎第一位的药,没有任何疗效,经工商部门调查这家网站所售商品全部为假冒伪劣产品
D.丁在某网上购物商城购买了一双鞋子,付款后迟迟没有收到货,愤而打电话给该商城投诉,被告知她上的网站是假冒的山寨网站
1.A[解析]定义的关键信息为“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A项属于明显的就业歧视,患有乙肝并不能成为拒绝录用的理由。B、C两项属于正常的工作要求,D项未涉及就业,故不属于就业歧视。故本题选A。
2.C[解析]克拉克魔咒的特点之一是重大场合发挥失常,C项中,刘翔退赛不是因为发挥失常,而是伤病所致。敌本题选C。
3.【答案】D。解析:信息仿生定义的关键信息是:①利用生物体;②信息传递、接收、存储、加工及其机理;⑥研制具有类似生物系统功能的技术系统。A项模仿的是生物体的结构,不符合②;B项模仿的是生物体的外观,也不符合②;C项与仿生无关,不符合定义;D项电子蛙眼模仿的是蛙眼仅对移动物体产生反应的成像传输原理。符合定义的关键信息。因此答案为D。
4.D[解析]A项所述属于不合法的事实。B项是肯定不能发生的,不符合定义中的“不确定的事实”。C项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正确答案为D。
5.B[解析]A项,甲只是被小说中携带的病毒恶意删除了文件,小说网站并未骗取用户的私人资料,与定义不符。C项,该网站并未仿冒其他真实网站,不符合定义,排除。D项,该山寨网站骗取的是货款,而非个人资料,不符合钓鱼网站的定义,排除。B项中,某银行的账户页面实际上是一个钓鱼网站,它通过诱使账户修改密码获得了用户的个人资料,与定义相符。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