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练习试题1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02
中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题
1.【答案要点】在本案中派出所雇佣同民警殴打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县公安局负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合同民警虽然不是国家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但他们受国家机关的雇佣执行国家公务,他们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雇佣他们的国家机关负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派出所雇佣的合同民警的职务违法行为,某县公安局应负赔偿责任.
职务行为主体是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所谓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不是l~2_e主体造成的损害,则国家不负赔偿责任.因此界定职务行为主体的范围对确定国家赔偿责任十分重要,职务行为主体分为以下两类
(一)国家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能够成为国家赔偿侵权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以上的国家机关不仅包括法院,检察院, 公安局和国家安全机关,还包括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军事机关.行政机关不仅包括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机构,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授权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或
国家事业单位.总之,国家赔偿法对于职务行为主体范围的划分不是完全按照国家机关一刀切的,而是以职能为标准进行划分.凡行使国家行政职能,检察职能,审判职能的机关都是职务行为的主体.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工作人员,还包括某些不在上述机关工作,但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特定机关委托或临时聘用,行使公共权力的工作人员.国家赔偿法没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涵义与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我们认为这些人员应当包括公务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公安人员,国家安全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成人员,受上述国家机关委托执行公务的组织成员或个人,事实上执行公务的人员和那些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却没有行使国家职权的人员,不能成为国家赔偿法的致害主体.
2.【答案要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根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此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3个方面①违法事实确凿;②处罚有法定依据;③适用于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5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只有这三条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必须具备一定的方式和过程①表明身份,即出示有效的必要的证件,表明当场处罚行为的人员合法的执法身份;②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即必须有证据认定违法事实,并向被处罚人员说明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③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④送达,即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⑤备案,即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公文改错题
【答案要点】
(1)标题结构不完整,应改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授予××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2)今年初这一时间概念表达不当,应改为1990年初;
(3)枝江县前应冠以省名;
(4)英勇歹徒的表达有误;
(5)群众,工人,……等搭配不当;,
(6)数字表达不一致,不应用阿拉伯数字;
(7)作者排列有误,应分两行排列;
(8)日期书写有误,应用汉字.
综合分析题
【答案要点】(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标一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是解决社会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根本手段.为此,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
(2)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3)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把坚持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