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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农村知识单选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28

  参考答案

   多项选择

  1.【答案】ABC。解析: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包括农业(农作物栽培,包括大田作物和园艺作物的生产)、林业(林木的培育和采伐)、牧业(畜禽饲养)、渔业(水生动植物的采集、捕捞和养殖)。D属于旅游业。

  2.【答案】BCD。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可知,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2.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A项错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B项正确。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C项正确。根据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可知D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BCD。

  3.【答案】ABC。解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ABC正确。

  4.【答案】BCD。

  5.【答案】ABCD。解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中央为新农村描画的美好图景。与此同时,中央明确强调,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形式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立足于当地的实际条件,决策者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增产增收,多予少取,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砸一笔钱、树一个典型,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靠举债建不成新农村,让老百姓过不了安生日子的工程也不是真正的民心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简单理解为在农村盖新楼、建新房。各地在新村建设中应以科学引导为主,而不是一厢情愿地替农民规划不切实际的村居蓝图。一切拆建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不需要为基本出发点,否则只能劳民伤财,费力不讨好。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6.【答案】D。解析:农业政策评估的标准是多元的,政策效益、政策效率、政策运行费用都可以作为依据,但是归根到底,最主要也是最有说服力的标准还是生产力标准,这是衡量政策价值的首要指标。

  7.【答案】C。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8.【答案】D。解析:高效降解菌剂可以清除土壤中农药残留,这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①正确;高效降解菌剂可以清除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这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质量,④正确;②③不符合题意。应选D项。

  9.【答案】C。解析: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作用,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题干中的四个选项都是财政发挥作用的方面。所谓财政调节资源配置,即国家通过财政支出的数量、方向结构的控制和调整,促进供求平衡和经济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发展。而通过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以达到缩小城乡差别的目的,这恰恰体现的是财政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即C项。

  10.【答案】C。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

  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所以选项C不属于土地承包方享有的权力,故选C。

  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4.B 5.D 6.A 7.A 8.B 9.B 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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