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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来源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01-05

2016年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6年,宿迁市计划选聘7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以下三种类型:

  1、无须参加笔试直接通过驻村实习选聘“985”高校应届毕业生30名;

  2、从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聘20名(男11名、女9名);

  3、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20名(男11名、女9名)。

  具体职位如下:

选聘计划 岗位名称 选聘人数
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计划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中共党员) 8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女,中共党员) 6
村(社区)主任助理(男) 3
村(社区)主任助理(女) 3
面向报考选调生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 11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女) 9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4)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5)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月11日-1月17日,直接报名参加考试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选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相关提示选报宿迁市大学生村官岗位即可。

  通过驻村实习选聘的“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既可向省选聘办报名,也可向宿迁市选聘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1月11日-1月18日,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3月12日,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不指定考试大纲。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5月-6月,省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

  (五)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6月-7月,市选聘办对“985”高校应届毕业生,结合选聘计划、驻村实习表现和面谈情况择优录取;对选调生兼报人员进行择优录取(其中入围选调生考察但未入选的直接列为体检人员,入围选调生面试但未进入考察的组织量化考察评价);对应届生直接报考人员组织量化考察评价;对所有入围人选组织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量化考察评价、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四、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9、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在“政治面貌”栏如实填写是否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如实填写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和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情况;在“奖惩情况”栏如实填写受到院系以上表彰情况。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市选聘办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2的,则相应减少选聘计划数。未用足的计划是否补聘及如何补聘,市选聘办根据省选聘办意见另行公告。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 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2)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专转本”的考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证明(其他层级和类型的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等。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3、报考人员志愿直接填报到省辖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4、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违纪考生除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11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六、咨询电话

  宿迁市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信息可以通过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查询。

  政策咨询:0527-84353005(市人社局)

  0527-84368162(市委组织部)

  025-83393872(省选聘办)

  技术咨询:0527-84353881(市考试中心)

  025-83236083(省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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