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池铺乡建立“三制”为“村官”立规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4
中今年以来,梁园区水池铺乡党委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级干部从政行为出发,建立了村官问责制、村官待遇绩效制、村官审议制等三项制度,并加大实施和监控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大局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村官问责制”,根除“不作为”。年初,由乡党委与村“两委”、村“两委”与各岗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把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化到每位村干部,对每位村干部承担的职责实行百分制考核问责制度,对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能圆满完成任务的,按照责任划分实行不同类别的问责,轻则实行诫勉谈话,重则“下岗”。
“村官待遇绩效制”,消除“慢作为”。乡里把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工资、奖金发放挂钩,实行“村官待遇绩效制”,由乡党委通过对村干部每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量化细化、合理打分、即时评定、及时通报,以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干部工资、奖金额度。
“村官审议制”,制止“乱作为”。大力推行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村民代表说事日”、“民主审议日”等活动,对村级大事决策和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评价,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布,对多数村民代表提出异议的决策,要求村“两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重新审议。对评议不过关的村干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教育整改。在新的村干部管理制度激励下,全乡村级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工作热情大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