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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教师招聘公告(10名)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1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到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查询。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的招聘职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应聘者必须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有效毕业证书,已毕业但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人员须现场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

  (五)在校表现良好,各学科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六)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21日后出生)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

  2.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要求: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提交《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陆茂名滨海新区网下载,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暂缓就业生)、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书(2018年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生)、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遴选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执业资格、学历、成绩、学习表现、初步面试和其他条件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遴选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均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2017年12月22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3、面试形式:说课

  4、内容:招聘岗位所相对应的中小学教材内容。。

  现场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四)签约

  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2018年毕业的带备就业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签约者属于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18年毕业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凡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采用隐瞒、作假手段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者享受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期间不能申请辞职、调动及离职(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

  六、组织管理

  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所有。

  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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