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备考习题及答案(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7-07
中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 C
[解析] 在中国境外成立的,也不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不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
[答案] C
[解析]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 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3
[答案] D
[解析] 选项A,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纳税人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是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选项C,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属于其他收入,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4
[答案] D
[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420×14%=58.8(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准予扣除58.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20×2.5%=10.5(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20×2%=8.4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420+58.8+10+8.4=497.2(万元)
5
[答案] A
[解析] 可扣除的财产损失=5+3×17%=5.51(万元)
视同销售所得=120-100=20(万元),债务重组所得=150-(120+120×17%)=9.6(万元),该项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20+9.6-5.51)×25%=6.02(万元)。
6
[答案] C
[解析] 选项A,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B,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D, 为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合理的利息支出,应予以资本化,不得在所得税前直接扣除。
7
[答案] A
[解析] 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限额=4000×12%=480(万元),实际公益救济捐赠额=160+200=36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当年应纳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
8
[答案] B
[解析]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是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9
[答案] D
[解析]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10
[答案] C
[解析]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答案] C
[解析] 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是不能由纳税人自由选择预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