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精炼习题及答案(十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5-15
中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A
【解析】选项BC: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我国境内,且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为我国的非居民企业;选项D: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
【答案】A
【解析】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所以B选项不正确;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C选项不正确;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所以选项D不正确。
3.
【答案】D
【解析】选项A: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选项B: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选项C: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
【答案】A
【解析】2009年亏损为-130万,其亏损弥补期限为2010年-2014年,则至2014年,2009亏损仍有10万未能弥补,未能弥补的亏损不得在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中弥补,而2011年的10万亏损并没有超过弥补期限,允许用2015年的税前所得给予弥补,则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10=90(万元),由于其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税率为15%,则应纳企业所得税=90×15%=13.5(万元)。
5.
【答案】C
【解析】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72万元,准予扣除70万元,纳税调增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14万元,准予扣除10万元,纳税调增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单独核算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其剩余的职工教育经费与扣除限额做比较,实际发生10.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4=6(万元)。
6.
【答案】B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0+400+60)×5‰=27.3(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50×60%=30(万元),大于27.3万元,按27.3万元扣除。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80-(50-27.3)=257.3(万元)。
7.
【答案】C
【解析】选项A: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选项B: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
8.
【答案】B
【解析】A企业转让部分投资额为500×60%=300(万元),撤资部分的投资额为500×40%=200(万元),转让部分应确认所得=600-300=300(万元),撤资部分应确认所得为400-200-400×40%=40(万元),则A企业应确认的所得=300+40=34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40×25%=85(万元)。
9.
【答案】A
【解析】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企业对外借款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
2015年1月1日-3月31日可扣利息=2800×7%×3÷12=49(万元);2015年4月1日~6月30日可扣利息=(2800-400)×7%×3÷12=42(万元);2015年7月1日~9月30日可扣利息=(2800-800)×7%×3÷12=35(万元);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可扣利息=(2800-200)×7%×3÷12=45.5(万元)。合计可扣除利息费用=49+42+35+45.5=171.5(万元)。
10.
【答案】B
【解析】选项A: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选项C: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选项D: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11.
【答案】A
【解析】变价收入应冲减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自产货物用于机器设备的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直接按成本结转至设备改造在建工程。改造后该资产的年折旧额=(200-30+350+100)÷(2+3)=124(万元)。
12.
【答案】C
【解析】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同“转让股权收入”,故选项A和选项B均不正确;选项C正确,符合递延纳税政策要求。
13.
【答案】C
【解析】(1)从股权收购比重以及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额的比重看是否适用于特殊税务处理:
股权收购比重=80%,大于规定的50%;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额的比重=6480/(6480+720)×100%=90%,大于规定的85%。
根据上述条件,甲企业适用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2)计算公允价值中的高于原计税基础的增加值=1000×80%×(9-7)=1600(万元)
(3)计算非股权支付比例=720/(6480+720)×100%=10%
(4)甲公司取得股权支付额对应的所得不确认损益,但是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收益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1600×10%=160(万元)。
14.
【答案】D
【解析】选项A,企业开发产品整体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按规定审核确认后准予税前扣除;选项B,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规定税前扣除;选项C,企业集团统一融资再分配给其他成员企业使用,凡能提供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的,分摊的合理的利息准予税前扣除。
15.
【答案】C
【解析】房产企业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或利润)采取按照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的方法时,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16.
【答案】C
【解析】收入额=600÷(1-25%)=800(万元),应纳税额=800×25%×25%=50(万元)。
17.
【答案】B
【解析】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也不包括不属于与转让技术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
技术转让所得=(1870-250)-(410-90)-80=1220(万元);应税所得=(1220-500)÷2=36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60×25%=90(万元)。
18.
【答案】B
【解析】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19.
【答案】A
【解析】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该企业201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900-60-20)×25%=55(万元)。
20.
【答案】C
【解析】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是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
21.
【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22.
【答案】B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3.
【答案】B
【解析】选项B: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4.
【答案】B
【解析】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张某每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10%=400(元)。
25.
【答案】D
【解析】对于在中国境内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按照规定在计算其在境内工作天数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2015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4.5+31+19.5+27.5+10.5=113(天)。
26.
【答案】A
【解析】捐赠扣除限额=(6000-3500)×30%=750(元),实际捐赠1000元,只能在税前扣除750元;陈某2015年12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3500-750)×10%-105=70(元)。
27.
【答案】B
【解析】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杰克2015年12月份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20%)×20%=3840(元)。
28.
【答案】D
【解析】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6000÷12=3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李某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10%-105=3495(元),当月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李某当月应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495+15=3510(元)。
29.
【答案】C
【解析】就企业而言,如果当月既有年终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合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判断张某取得双薪和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0000+50000)÷12=5000(元),适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张某12月份取得双薪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
30.
【答案】A
【解析】张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6)×4000÷12]×3%×12=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