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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精选试题及答案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2-11

1.下列说法符合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有( )。

A.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应先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B.计算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C.律师事务所向该所作为律师的投资者支付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D.受雇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从事务所取得的分成收入,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扣除办案费用后缴纳个人所得税

E.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应并入该律师从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BE

【解析】选项A: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选项C:律师事务所向该所作为律师的投资者支付的所得,不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受雇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从事务所取得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E: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应并入该律师从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投资者律师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雇员律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下列情形,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B.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C.在两处以上取得稿酬所得的

D.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E.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

【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

A.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B.中国居民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必须以境内户籍所在地为申报纳税地

C.对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发放工资的外籍纳税人,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集中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对在中国境内几地工作的临时来华人员,准予个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固定在一地申报纳税

E.申报纳税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

【答案】CDE

【解析】选项A: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选项B: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个人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获得的股息

C.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D.职工从本单位取得的托儿补助费

E.个人出书获得的稿酬

【答案】AC

【解析】选项B: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选项D: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选项E:属于稿酬所得。

5.下列各项中,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

B.个人因某项专利被侵害获得的经济赔偿所得

C.股份公司(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住房

D.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汽车

E.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与出租车驾驶员签订合同采取底薪加提成方式支付的工资

【答案】AD

【解析】选项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选项E: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6.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承包者本人从被承包企业按月取得的工资性质的所得

C.企业从业人员(不含承包者本人)按月取得的工薪性质的所得

D.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所得

E.个人将承包、承租的企业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答案】ABE

【解析】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承包、承租者本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7.下列各项说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有( )。

A.当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期限

B.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计算股票持有时间

C.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8.县级人民政府将国有非货币性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处理。该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

A.市场公允价值

B.该资产投入前的账面金额

C.双方协商价值

D.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

【答案】D

【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9.下列各项税金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是( )。

A.消费税

B.准予抵扣的增值税

C.房产税

D.印花税

【答案】B

【解析】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税前扣除,扣除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发生当期扣除,如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二是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如契税等。

10.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丢失外购钢材一批(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100万元。保险公司审核后同意赔付3万元,仓库管理员李某同意赔付7万元,则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 )万元。

A.45

B.97

C.107

D.117

【答案】C

【解析】该企业在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100×(1+17%)-7-3=107(万元)。

11.某公司2016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取得境外投资的税后收益59.5万元。境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但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实际税率为15%。我国与该境外企业所在国之间签署了税收协定,在境外减免的税款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公司2016年度在我国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33.72

B.34.38

C.33.5

D.37

【答案】C

【解析】境外实纳所得税=59.5÷(1-15%)×15%=10.5(万元);视同其在境外已纳企业所得税=59.5÷(1-15%)×20%=14(万元),境外所得抵免限额=59.5÷(1-15%)×25%=17.5(万元),汇总纳税时其境外所得应按境外视同已缴纳所得税额扣除,该公司2016年度在我国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59.5÷(1-15%)]×25%-14=33.5(万元)。

或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25%+59.5÷(1-15%)×(25%-20%)=33.5(万元)。

12.某企业2014年度发生职工福利费170万元,2014年度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900万元,2015年度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2015年度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1100万元,则该企业2015年度允许扣除职工福利费( )万元。

A.164

B.120

C.154

D.100

【答案】B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即2014年职工福利费超过扣除限额部分不能结转到2015年及以后年度扣除。2015年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100×14%=154(万元),实际发生12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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